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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地方攜手解難題 屏東200位宗教團體代表齊聚座談

記者:黃春眠/屏東 | 來源:蹦新聞 | 日期:2026/09/14 | 瀏覽次數:257

屏東縣政府與內政部今(14)日在縣府共同舉辦「宗教政策宣導座談會」,屏東縣長周春米與內政部長劉世芳共同出席,與現場近200位宗教團體代表面對面交流。會中聚焦宗教土地及建物合法化、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》、宗教團體財務申報及公告,以及兩岸宗教交流等四大核心議題進行說明,透過座談廣納意見,希望中央、地方與宗教團體共同找出解方。

這項座談會主要為協助宗教團體解決實務營運難題,並深化公部門與民間信仰的溝通管道,不少宗教團體代表把握難得機會踴躍提問,將宮廟長年面臨的土地使用、建物合法化、產權登記、稅務等實務問題帶到現場,希望中央與地方協助釐清法令及尋求可行解方,交流氣氛熱絡。

而針對宗教團體提出的個案與制度性問題,內政部及屏東縣政府相關單位除現場逐一說明、釐清疑義,也詳實紀錄各項意見;涉及跨機關權責或需進一步釐清的案件,將帶回協調相關權責單位持續追蹤,讓座談成為中央、地方與宗教團體直接溝通、共同解決問題的平台。

縣長周春米表示,屏東擁有豐富多元的族群文化與在地信仰,各宗教團體長期投入公益慈善、社會服務與急難救助,對凝聚地方向心力、促進社會和諧有重要貢獻,同時也是地方文化傳承及觀光發展的重要力量,政府高度肯定宗教界長期以來的付出。本次座談會來到屏東,不只是中央政策向地方傳達,更重要的是讓中央直接聽見基層宗教團體的聲音,透過面對面的交流,了解地方真正面臨的困難。

周縣長指出,許多基層宮廟因歷史背景及過去法令限制,在土地、建物及產權等問題上累積多年難題,有些案件更牽涉不同法令與權責機關,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處理。

此次立法院通過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》修正案,將申請期限延長至民國117年,對許多宗教團體而言是重要契機。

縣政府將全力配合內政部政策,持續提供輔導與協助,並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精進行政流程,協助符合資格的宗教團體處理不動產權利歸屬問題。

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,立法院已通過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》修正案,申請權利歸屬審認期限再延長至民國117年6月9日,呼籲符合資格的宗教團體務必把握時間提出申請,解決過去因歷史背景所產生的借名登記問題。

針對宗教團體普遍關切的土地及建物使用問題,政府也將在現行法令規範下積極提供協助,持續精進相關輔導措施。 劉世芳部長表示,宗教團體在實務上面臨的問題相當多元,不只是土地及建物,也可能涉及稅務等不同層面,因此更需要跨機關共同協力。

此外,針對兩岸宗教交流議題,近期赴陸交流面臨較高風險,宗教團體如有相關交流行程應審慎評估,並落實事前登錄程序,提升風險意識,以確保赴陸期間的人身安全。

縣府民政處表示,宗教事務牽涉歷史脈絡、土地建物、財務及相關法規,許多問題並非單一機關即可解決。此次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深入第一線傾聽需求,除讓宗教團體更清楚掌握最新政策與法規,也能讓政府從實際案例中了解制度執行所遭遇的困難。